2023届高校毕业生即将毕业,在此预祝同学们毕业快乐!毕业季来临,各位同学即将离开学习、生活多年的校园,踏上人生崭新的旅程。在求学的过程中,同学们在收获新知、结交朋友之外,还有一份成果—学生人事档案。学生人事档案在升学深造、就业入职、转正定级、评定职称、办理社会保险等方面发挥着无可替代的凭证、依据和参考作用。
今年6月9日迎来了第十六个国际档案日,恰逢毕业季学生档案转递的节点,小编带你一起了解毕业生档案那些事儿。
一、什么是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档案是学生毕业前家庭情况、学习成绩、身体状况等的文字记载材料,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在校时叫学籍档案,毕业后叫人事档案。总的来说它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
二、毕业生档案内有哪些材料?
毕业生档案里主要有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学习成绩单、在校期间的一切奖惩材料、毕业离校前的体检表等材料。
三、档案有什么作用?
档案除了供用人单位考察录用人员之外,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凭证,无论是工作调动、考研、公务员招考,还是职称评审、考资格证、工龄认定、社保办理、住房补贴发放、入党、办理退休等,都要用到它,所以大家可千万不能大意!
四、2023年取消发放就业报到证,毕业生档案怎么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就业创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22〕13号)“简化优化求职就业手续,稳妥有序推动取消就业报到证”的要求,从2023年起,不再发放《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取消就业报到证补办、改派手续,不再将就业报到证作为办理高校毕业生招聘录用、落户、档案接收转递等手续的必需材料。

没有了就业报到证,我的档案怎么转递?相信是不少毕业生的疑惑,下面就带着大家看看相关规定。
(一)建立毕业去向登记制度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要求,从2023年起,教育部门建立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制度,作为高校为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的必要环节。全面推广使用全国高校毕业生毕业去向登记系统。高校毕业生到户籍和档案接收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时,教育部门应根据有关部门需要和毕业生本人授权,提供毕业生离校时相应去向登记信息查询核验服务。
(二)完善转递档案机制
高校要及时将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重要材料归入学生档案,按照有关规定有序转递,个人不能自带和保管档案。
五、应届生毕业后档案有哪些去处?
应届生毕业后档案可以发至所在单位(单位需要有档案管理权限)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等进行管理。
(一)如果你已经就业
1.到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或定向招生就业,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单位或定向单位。
2.到非公单位就业、灵活就业及自主创业的,档案可转递至就业创业地或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其中转递至就业创业地的,应提供相关就业创业信息。
(二)如果你暂未就业
可根据本人意愿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或按规定在高校保留两年。
(三)如果你继续求学
1.国内升学的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你即将就读的学校,进行学籍档案管理。
2.出国留学的毕业生,档案可转递至户籍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
重要提醒:人事档案转递应当通过机要通信、专人送取或邮政EMS标准快递等方式进行,严禁个人自带和保管档案。
各位同学请记住,一定不要自带档案哟!
六、毕业生生源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档案转递地址应填哪个?
(一)在非公单位就业或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当生源地和毕业时的户籍所在地不一致时,一般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
(二)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的,由“邮政EMS标准快递”转递至工作单位。
七、什么样的机构可存放毕业生档案?
1.县级以上(含县级)人社部门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以及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授权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机构,可保管在非公单位就业和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档案。
2.在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就业的毕业生,档案由本单位保管。
八、为什么建议暂未就业的毕业学生要及时将档案放在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学生毕业后暂时找不到就业单位的,其档案可免费由学校保存两年。为此,有些同学就误以为既然学校免费保存,就无须再由人才服务机构托管了。需要说明的是,在这两年里,学校只是保存档案,不会添加这两年你工作的档案记录,如你的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按国家政策规定,大中专毕业生毕业一年后,即可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服务机构批准转正定级;本科毕业生毕业工作一年、大中专毕业生毕业工作满三年可申报初级职称,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委托的人才交流机构负责办理。由此可见,学校保存档案只是“存放”档案,起不到其他作用,建议此类毕业生将档案放在相关人才服务机构托管
九、毕业生可以自行保管档案吗?
不可以。有关部门明确规定,严禁个人保管自己的人事档案。
十、毕业生档案存放收取费用吗?
不收取。自2015年1月1日起,已取消收取人事关系及档案保管费、查阅费、证明费、档案转递费等名目的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应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十一、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在哪里查询?
人社部在门户网站发布了地方人社部门所属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用人单位和高校毕业生可登陆https://chrm.mohrss.gov.cn/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查询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机构信息。
十二、毕业生档案有关材料遗失后怎样补办?
(一)本人提交书面申请;
(二)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及所在单位开具的档案遗失证明;
(三)按照档案内需要的材料到学校各部门一一补办;
(四)以上手续办理完毕后,由档案馆将档案按规定转递到毕业生档案接收单位。
十三、我校学生档案的管理部门
学生档案由学校档案馆(校史馆)集中统一管理,包括归档、查借阅、转递等业务。
办公地址:办公楼618室
联系电话:0431—82306285 0431—823062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