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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3年度各类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3/07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按照学校档案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学校2023年度各类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卷归档部门

学校各部门、单位。

二、立卷方式

学校继续实行各部门、单位立卷归档制度。各部门、单位在党务、行政、教学、学生、科研、基建、财务、设备管理等各项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或具有艺术价值和实用价值的实物档案,须及时归档到档案馆。

三、归档内容

归档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章程>156项学校规章制度的通知》附件90《吉林工商学院档案归档范围》执行,职能调整或新成立的部门,按现分管业务进行归档。

四、归档形式

归档的档案材料可为纸质、电子、照()片、录像(录音)带及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五、归档时间

1.归档材料时间范围:202311日—20231231日。因特殊原因,2021--2022年尚未归档的一并归档。

2.立卷归档工作截止时间:202467日,各部门、单位请提前联系预约归档时间,预约联系人:万立新,联系电话:8230628913204319154

六、相关要求

1.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要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立卷归档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2.各部门、单位档案工作负责人及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如有变化,请将名单于322日前报到档案馆。

3.学校的各类综合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照《吉林工商学院档案归档范围》的规定,已纳入归档范围和归档内容的各类档案材料,任何单位、部门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长期滞留或据为己有,切不可为图工作方便,由各单位、部门自行保存。

4.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归档时间,将移交的归档文件目录及档案材料向档案馆移交。归档文件目录须经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审核签字后,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会同归档材料移交到档案馆(2023年归档材料无需粘贴左上角,用订书钉在左上角装订即可)。目录经双方签字验收后,由各部门、单位保存一份,档案馆保存一份。

5.各部门、单位要以此次立卷归档工作为契机,对本单位、部门档案材料的归档情况进行认真梳理,对此前应归档而未归档的档案材料及时与档案馆联系归档。


附件:1.归档文件目录(封皮)

2.归档文件目录



档案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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