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教学单位: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暂行)》(吉工商院院字〔2020〕190号)的规定,为做好在校生档案材料移交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移交内容
在校生档案材料(2024届毕业生档案材料除外)。
二、移交地点
行政楼一楼105室。
三、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4月1日—4月7日。各专业教学单位要做好在校生档案材料移交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收集、审核在校生档案材料,并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为顺序,填写《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附件)。
(二)现场移交
4月8日—4月25日,现场移交在校生档案材料。各专业教学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与档案馆预约现场移交时间。
现场移交时,需将纸质版《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专业教学单位学生档案工作负责人、移交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及在校生档案材料一并带至档案馆。档案馆会同各专业教学单位现场清点、核对及入库。
(三)后续工作
移交结束后,请各专业教学单位将电子版《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发送至档案馆。
四、注意事项
1.请各专业教学单位指派至少6人参加现场移交工作,同时学生档案管理员老师须到现场。
2.填写纸质版《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时,仅填写需移交材料的学生姓名,无档案材料移交的学生不需体现在名单中。
附件: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
档案馆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