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部门:
学校新修订的《吉林工商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吉林工商学院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实施细则》对各单位、部门综合档案管理职责、归档范围、立卷归档办法等进行了进一步明确,现就贯彻落实两个制度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部门要认真组织对档案管理制度的学习,进一步强化档案意识,充分认识做好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
二、各单位、部门要进一步落实档案管理责任,明确本单位、本部门兼职档案员及其职责。尚未报备兼职档案管理员的,请于5月31日前向档案馆综合档案部报备并加入“学校综合档案工作群”。
三、各单位、部门要严格按照《吉林工商学院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修订)》的规定,对本单位、部门尚未归档的综合档案材料进行认真梳理并做好补充归档工作,做到应归尽归。对于2022和2023两个年度应补充归档的,请务必在6月底前完成材料归集。联系人:张超,联系电话82306289。
档案馆
2024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