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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4年度各类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5/03/19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吉工商院院字〔202447号)的规定,现就开展我校2024年度各类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归档内容

学校实行各部门、单位立卷归档制度。各部门、单位在党务、行政、教学(教辅)、学生、科研、基建、财务、设备管理等各项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具有艺术价值、实用价值的实物档案,须及时归集到档案馆。

综合档案归档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吉工商院院字〔202448)的规定执行。职能调整或新成立的部门,按现分管业务进行归档。

二、归档形式

归档的档案材料可为纸质、电子、照()片、录像(录音)带及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三、归档时间

1.归档材料时间范围:202411日—20241231日。

2.立卷归档工作截止时间:202566日,各部门、单位请提前联系预约归档时间,预约联系人:万立新,联系电话:8230628913204319154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档案材料归档的重要意义,档案工作负责人及专(兼)职档案管理员要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立卷归档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综合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应归尽归

学校综合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按照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各类档案材料,“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各部门、单位要在开展此次立卷归档工作的同时,对本单位、部门档案材料的归档情况再次进行梳理,对此前应归未归的档案材料及时与档案馆联系归档。

(三)按时移交

各部门、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归档文件目录及档案材料移交档案馆。归档文件目录须经单位(部门)主要领导及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审核签字后,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会同归档材料移交到档案馆(2024年归档材料无需粘贴左上角,用订书钉在左上角装订即可)。目录经双方签字验收后,由各部门、单位保存一份,档案馆保存一份。


附件:1.归档文件目录(封皮)

2.归档文件目录


档案馆

2025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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