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修订)》(吉工商院院字〔2024〕49号)和《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暂行)》(吉工商院院字〔2024〕50号)规定,为更好地完成2025年度在校生档案材料移交工作,保证各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移交内容
在校生档案材料(2025届毕业生档案材料除外)。
二、移交地点
行政楼一楼105室。
三、工作流程
(一)前期准备
3月26日—4月3日。各教学学院要做好在校生档案材料移交前的相关准备工作。及时收集、审核在校生档案材料,并以班级为单位,以学号为顺序,填写《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附件)。
(二)现场移交
4月7日—4月25日,现场移交在校生档案材料。各教学学院要在规定时间内,提前与档案馆预约现场移交时间。
现场移交时,需将纸质版《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学院学生档案工作负责人、移交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及在校生档案材料一并带至档案馆。档案馆会同各教学学院现场清点、核对及入库。
(三)后续工作
移交结束后,请各教学学院将电子版《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发送至档案馆。
四、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员老师带至少6人参加现场移交工作。
2.填写纸质版《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时,仅填写需移交材料的学生信息,无档案材料移交的学生不需体现在名单中。
3.2024级在校生档案材料移交填写《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2024版),其余在校生填写《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2020版)
附件:1.《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2024版)
2.《吉林工商学院学生档案材料交接清单》(2020版)
档案馆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