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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学校2025年度各类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6/03/20   点击量: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档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吉工商院院字〔2024〕47号)的规定,现就开展我校2025年度各类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归档内容  

2025年度各部门、单位在党务、行政、教学(教辅)、学生、科研、基建、财务、设备管理等各项职务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以及具有艺术价值、实用价值的实物档案,须归档。具体内容按照《关于印发<吉林工商学院综合档案立卷归档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吉工商院院字〔2024〕48号)的规定执行。职能调整或新成立的部门,按现业务归属归档。

二、归档形式

归档的档案材料可为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及实物等各种载体形式。

三、归档时间

立卷归档工作截止时间20266月30日, 各部门、单位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归档文件目录及档案材料移交档案馆。

四、其他

(一)各部门、单位请提前通过电话或线上流程预约归档时间,电话预约联系人万老师,联系电话8230628913204319154线上预约请登录学校内网-服务大厅-教辅及直属机构-档案馆-综合档案立卷归档预约办理。

(二)归档文件目录须经单位(部门)档案工作负责人及专(兼)职档案管理员审核签字后,打印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附电子版),会同归档材料移交档案馆(2025年归档材料无需粘贴左上角,用订书钉在左上角装订即可)。

(三)档案馆采取线上答疑、线下下沉指导的方式全程为本次立卷归档工作提供服务保障。

四、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档案材料归档的重要意义,档案工作负责人及专(兼)职综合档案管理员要本着严肃认真、高度负责、科学严谨的态度,严格按照立卷归档工作的有关程序和要求,做好本单位、部门综合档案的立卷归档工作。

(二)应归尽归

各部门、单位要在开展此次立卷归档工作的同时,对本部门单位综合档案材料的归档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按照规定纳入归档范围各类档案材料,“任何部门(单位)及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拒绝归档或据为己有”要按照规定归档。


 附件:1.归档文件目录(封皮)

           2.归档文件目录

           3.《综合档案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


档案馆

20263月20

(初审:张超 复审:滕远杰 终审:林作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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